知名艺人被偷拍裙底并勒索,已报警!

鲁网   2023-04-21 04:05:11


(相关资料图)

日前,知名艺人蒋梦婕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,其在闹市区被人恶意偷拍裙底,视频不光被发到很多群里,还被发到很多网站上,浏览量超过一百万。没过多久,有人通过私信勒索她,对方说要把视频发给各大影视公司和品牌,要毁了其后半生。

蒋梦婕在文中表示,她原本以为那个人只是说说而已,所以并没有理会。没想到过几天之后经纪人真的收到了带有偷拍视频截图的邮件,之后陆续有很多合作方、影视公司的人找到她和经纪人,告诉她们收到了类似邮件。事情发展到了超乎想象的地步,对其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。

从蒋梦婕晒出的对话截图来看,对方态度十分嚣张——“我这还有高清版本,还有更多你的猛料”“三天之内再没有回应,我可就把材料和视频卖给有需要的人了”“视频我会放到成人视频国产区”“妹妹不用那么紧张,我求财而已”“你可是拿身家和下半辈子来赌”……

最终,蒋梦婕决定报警,把相关的证据交给了警察。目前,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经在异地被警方控制。蒋梦婕还在文中写道:“作为公众人物,我站出来或许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类恶性事件。希望遭受类似伤害的朋友不要害怕,也不要羞于抗争,被偷拍并不是我们的错,我们的人生不应该因为这种事情而受到影响,真正应该遭受唾弃、受到法律和社会制裁的应该是恶意偷拍他人的人,是拿着照片p图传播的人,是为了一己私利敲诈勒索违反法律的人”。

对此,网友们纷纷予以支持——“直面人性的险恶 ,希望我女儿长大后面对险恶也能够勇敢地保护好自己”“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,给广大女性同胞做个榜样,你可以的不要害怕”“且不管是不是炒作,这件事被炒出来了就得管,因为不是个例,不是她还有别人”……

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影视文娱法律业务中心总监马丽红律师表示,偷窥偷拍行为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,也是各国保护隐私权和肖像权的难点问题。偷拍具有隐蔽性,同时借助网络又有很强的传播性,除了裙底偷拍,酒店偷拍、厕所偷拍、地铁偷拍等乱象也存在,让人对隐私外泄产生极大的恐惧,严重影响了民众的安全感。

马丽红律师认为,要治理偷拍行为需要从法律上加大惩处力度,在我国,偷拍这种行为主要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对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但偷拍行为目前还没有规定为犯罪,偷拍行为是否入刑,理论界尚存争议。但如果偷拍侵犯其他法益,可能涉嫌其他犯罪。如以偷拍他人隐私勒索钱财的,可涉嫌敲诈勒索罪;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进行偷拍,可涉嫌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;将偷拍所得照片或者视频上传至网络,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。

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,近日,杭州市政府网上就发布一批行政处罚的公开信息,主要是针对在地铁、公交上偷拍猥亵女乘客的违法者的罚款或拘留处罚决定。比如姚某在地铁上行扶梯位置,用手机偷拍女生的裙底 ,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行为,被地铁公安罚款500元。一时间,“杭州公开一批色狼行政处理结果”的话题“火”上热搜。

马丽红律师表示,鉴于当前偷拍正成为一个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,且很可能已经逐渐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,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加大力度从严治理,同时在社会上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,切实震慑住那些蠢蠢欲动准备偷拍的手——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。

此外,还有专家建议,相关网络平台应履行好主体责任,严把内容审核关,建立完善对偷拍内容的甄别、屏蔽机制,并对发布偷拍内容的账号进行封限。网络平台还应建立快速维权反应机制,针对有关偷拍侵权的投诉,快反应,快核实,快处置,降低被偷拍者的维权门槛和维权成本。

来源:法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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